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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5-027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近日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电影”)与七印象(佛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事宜达成和解意向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公司为华谊电影就协议中约定的债权债务金额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申请新增担保事项在公司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故本事项不需要另行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并已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文件。具体的担保方式等内容以《和解协议书》中约定为准。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总额不超过8.06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额度内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

等。担保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房产、影视剧收益权、银行存单、保证金、备付信用证和股权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办理担保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担保额度、关联人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1 公司名称: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

1.2 设立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3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1.4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1.5 法定代表人:王忠磊

1.6 公司经营范围:电影、网络剧制作、发行;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服装、道具、器材租赁;影视剧本创作、策划、交易;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摄影摄像服务;游戏产品开发、设计、制作、交易;组织策划综艺文化活动;影视衍生产品开发设计、推广、实体和网上交易;网络数字技术服务;图文设计;电商技术开发;影视后期制作;制作、代理、发布:电子和数字媒体广告及影视广告。

1.7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5年1-3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4,831,481.8753,051,237.78
营业成本8,490.5790,261,976.37
利润总额2,137,417.50-77,916,203.35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9,505.08-80,880,755.98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5年3月末2024年末
资产总额524,017,591.11556,905,406.44
负债总额(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739,230,220.06774,387,270.7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30,595,594.45-232,866,917.35

注:2025年3月31日报表未经审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方:

1.1 甲方:七印象(佛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2 乙方一: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

1.3 乙方二: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乙方二”以下合称“乙方”,甲方、乙方一及乙方二合称为“三方”。

2、协议主要内容

2.1 债权债务金额确认

2.1.1 乙方确认并同意,乙方一因电影项目欠付并应向甲方支付款项(以下简称“欠付款总额”)如下:

(1) 乙方一应向甲方支付电影项目投资收益款,截止到本协议签署日为68,755,184.82元;

(2) 乙方一应向甲方支付因未按期支付电影项目投资收益款的违约金,截止至2024年11月18日共计为5,976,940.95元;

(3) 乙方一应向甲方支付因自协议约定的日期起至清偿本金之日止,未按期支付电影项目投资收益款的违约金。

在上述全部本金清偿之日前,已清偿部分的本金,不再计算违约金。

2.1.2 乙方二同意对乙方一上述应付甲方之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1.3 乙方二应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内将关于乙方二履行本协议担保义务无需乙方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提交给朝阳法院。

2.1.4 三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将本协议提交朝阳法院申请调解,并根据法院要求,履行调解相关程序。

2.2 和解方案

2.2.1 欠付款总额的偿还

三方同意,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分三期偿还欠付款总额。

2.2.2 著作权授权及抵押

(1) 乙方同意将其拥有的部分电影作品著作权中除了署名权之外的全部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排他地授权给甲方。

(2)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协议中约定的电影的著作权抵押登记。三方相互配合签署著作权抵押登记所需文件。

2.2.3 增信措施

(1) 乙方同意将其享有的三家公司股权质押给甲方,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A. 乙方二持有的华谊兄弟点睛动画影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B. 乙方二持有的北京华谊兄弟创星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01%的股权;

C. 乙方二持有的新圣堂影业(天津)有限公司58%的股权。

(2) 乙方同意履行公司内外部程序,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公司股权的质押登记。

2.2.4 应收账款质押

(1) 乙方一享有一笔对客户一的债权(下称“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时间为2025年10月2日。三方确认并同意,乙方一将应收账款质押给甲方,且甲方有权在债权到期后要求客户一直接对甲方清偿。

(2) 乙方同意履行公司内外部程序,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适当履行对客户一的通知义务,并完成上述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

2.3 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三方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约为6.98亿元(均为对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实际担保余额约为6.67亿元(均为对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42%。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和解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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