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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05月21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05月17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8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为:非独立董事吴文元先生、蓝武军先生、李春旭女士、林森先生、张YING女士、李莉女士、屠鹏飞先生、郑忠良先生。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吴文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吴文元先生主持,参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李莉(独立董事)、郑忠良(独立董事)、龚涛(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莉(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吴文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吴文元、蓝武军、林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文元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郑忠良(独立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李莉(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忠良(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提名,选举吴文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提名,选举蓝武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聘任蓝武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聘任陈瑞强先生、张坤先生、陆小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聘任但家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聘任杨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后,蓝武军先生、但家平先生、杨伊女士同时任董事,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聘任梁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简历

附件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附件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件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吴文元,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城乡统筹办公室主任,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投资总监、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吴文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

蓝武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天津市百利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百利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蓝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7,9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二: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李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1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目前已出版著作与教材9部,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各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曾获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优秀建议成果奖,第二届全国MPAcc优秀教学案例奖,天津市师德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等奖励。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对外贸易学院经济系教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中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迈创企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日新(海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外审专家、中国社会科学基金外审专家、天津市政府咨询专家,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五和博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5.4条及第3.5.5条所规定的情形。郑忠良,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会计系主任、会计专硕项目主任。曾任北京市机械局第三机床厂会计、艾菲杰国际工程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内部审计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副研究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忠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5.4条及第3.5.5条所规定的情形。

龚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9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华西医科大学制药厂新产品开发部副主任,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讲师、副教授,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教授、重庆智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龚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5.4条及第3.5.5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文元,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城乡统筹办公室主任,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投资总监、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吴文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蓝武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天津市百利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百利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蓝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7,9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林森,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2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师、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风险专业责任人及投资部负责人、大家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成都医投美邸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成都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屠鹏飞,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3年4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医药现代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首批岐黄学者。第十二届国家药典委员会执委、中药材和饮片第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中药协会沙地中药材专业主任委员、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肉苁蓉保育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药学》英文版、《中国现代应用药学》、《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中国现代中药》杂志副主编,《Journal ofChromatography B》、《中国药学杂志》等10多家杂志编委。先后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项目70余项。成功创制新药2项,获得新药证书4个,临床批件7个。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医神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晨光神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大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屠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5.4条及第3.5.5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三: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蓝武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天津市百利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百利高压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蓝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7,9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陈瑞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7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LG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工会、党委办公室(集团办公室)、公共事务委员会、医疗器械事业部、医疗服务事业部工作,协助分管公司内审监察部工作。

陈瑞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7,9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坤,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6年4月生,本科,EMBA学历。曾任天津美伦医药集团生产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板块工作。

张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1,75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陆小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0年9月生,本科。曾任公司企划部部长、招商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板块工作,协助分管环境安全委员会工作。

陆小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但家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1年3月生,本科。2020年-2023年任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财务部主任兼任下属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2024年至2025年5月任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中心)副部长、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但家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杨伊,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90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杨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及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杨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四: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梁丹,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1年10月生,本科。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梁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及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证券事务代表梁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五: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杨伊

1、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

2、邮政编码:301700

3、联系电话:022-59623217

4、传真号码:022-59675226

5、办公邮箱:yangyi@chasesun.cn

证券事务代表:梁丹

1、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01号楼

2、邮政编码:301700

3、联系电话:022-59623217

4、传真号码:022-59675226

5、办公邮箱:liangdan@chasesu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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