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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0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文元先生、蓝武军先生、李春旭女士、林森先生、但家平先生、张YING女士、杨伊女士均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莉女士、屠鹏飞先生、龚涛先生、郑忠良先生均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为:吴文元先生、蓝武军先生、李春旭女士、林森先生、但家平先生、张YING女士、杨伊女士、李莉女士、屠鹏飞先生、龚涛先生、郑忠良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武先生、陈娟女士、姚晨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孙武先生、陈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姚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95,614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生田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生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孙武先生、陈娟女士、姚晨先生、王生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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