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
号公司C1办公楼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邮件及专人传递的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
人,实际参加
人,其中曾鹏先生、杨立杰先生、李贻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胡琨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