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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德5: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1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邦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诺投资”)及股东钱雪女士的《告知函》,邦诺投资与钱雪女士于2023年6月20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邦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6,005,785股,占股本比例为24.04%;钱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805,338股,占股本比例为5%。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邦诺投资与钱雪女士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811,123股,占股本比例为29.04%。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邦诺投资(甲方)与钱雪女士(乙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一致行动的目的

为加强甲方对公司的控制权,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甲乙双方同意在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采取一致行动,保障在经营管理和决策层面对公司做出相同的意见和意思表示。

2.一致行动的内容

2.1甲乙双方不可撤销的同意,在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时均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行使提案权、表决权、董事或高管候选人提名权,以及公司经营决策权、管理权和权益分配等方面。

2.2甲乙双方承诺,如在一致行动期限内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变化,双方均应当在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上保持完全一致。

3.一致行动的决策方式

3.1甲乙双方及其委派/授权的代表人士应以一致的方式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双方在决定重大决策事项时,特别是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提名权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乙方应当充分尊重和接受甲方的意见,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甲方有权组织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沟通和讨论拟决策事项。

3.2如双方经充分沟通,仍对审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最终应以甲方的意见和表决意向为准,乙方及其委派/授权的人士应当按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和执行,以确保协议双方严格按照本协议采取一致行动。

3.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充分信任,不得以其他独立的行为、方式影响或改变上述行动的一致性。

3.4如未来乙方转让股份或退出公司,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且乙方应当尽最大努力促成受让方继续接受本协议项下相关一致行动安排。

4.一致行动期限

4.1甲乙双方达成一致行动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6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4.2一致行动期限届满或者任何一方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应就该等违约行为致使其他方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协议的变更、解除

在一致行动期限内,甲乙双方应当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7.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收购人邦诺投资出具的《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

报告书”):“公司无任一单一股东所享有的表决权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30%,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报告书出具之日,收购人尚未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改选,公司无任一股东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任免。”收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告《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综上,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邦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钱雪女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邦诺投资与钱雪女士出具的《告知函》;

(二)邦诺投资与钱雪女士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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