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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31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07月30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66元/股的130%(含130%,即4.76元/股)的情形,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大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大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大禹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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