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04月21日、2025年05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2.7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的调剂不跨越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近日,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兰州银行营业部”)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大禹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咨询集团”)在兰州银行营业部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000万元,担保期限2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大禹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第41层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576252673F
4、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24日
6、 法定代表人:严文学
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 经营范围: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勘测设计。(以上各项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取得其他行政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9、 公司持有大禹设计咨询集团100%股权。
10、 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0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0,904.11 | 40,942.53 |
负债总额 | 13,160.01 | 13,523.85 |
资产负债率 | 32.17% | 33.03% |
净资产 | 27,744.11 | 27,418.68 |
流动负债 | 12,106.85 | 12,783.78 |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3,625.97 | 28,008.89 |
利润总额 | 514.14 | 3,156.89 |
净利润 | 426.36 | 2,833.19 |
注:上述2024年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债务人:大禹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范围:在有多项债权或循环使用资金的情况下,各方同意将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额本金余额约定为:在约定期间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发生多项债权扣减已归还部分的剩余金额,而非实际发生各单项债权之和。在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审计费、查询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金等)、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他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金额: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债权人终止、解除全部或部分主合同以及宣布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终止、解除全部或部分主合同以及宣布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510,073.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4,276.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5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57,644.8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84%。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3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6%,公司、水电公司、慧图科技为宁夏水发就利通供水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