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王浩宇先生主持,监事、总裁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