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顾庆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汉技术”)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顾庆伟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顾庆伟先生自2024年11月14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累计减持股份7,50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3430%。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顾庆伟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号****园**号楼**单元****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28日 | ||||
股票简称 | 鼎汉技术 | 股票代码 | 30001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注: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7,502,900 | 1.3430% |
合 计
合 计 | 7,502,900 | 1.343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顾庆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73,415,229 | 13.1415 | 65,912,329 | 11.798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353,807 | 3.2854 | 10,850,907 | 1.942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5,061,422 | 9.8562 | 55,061,422 | 9.8562 | |||
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782,230 | 1.2140 | 6,782,230 | 1.214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82,230 | 1.2140 | 6,782,230 | 1.214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顾庆伟先生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87)。顾庆伟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02月13日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1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顾庆伟先生拟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委托人、受托人名称/姓名 | 身份 | 本次委托前持股比例 | 本次委托 | 本次委托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 / | / | / | / |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 / | / | /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 /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 /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