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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
鼎汉技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3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股票代码:3000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2楼B单元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2-14F
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一致行动人: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168号景泰创展中心楼B栋第二层JTJ231-3(自编号)(自主申报)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1507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2024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如需)、通过鼎汉技术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以及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事项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2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27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2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0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5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6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51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5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鼎汉技术、上市公司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控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工控集团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工控资本的控股股东
轨交基金、一致行动人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股份表决权委托方式,为工控资本的一致行动人
万宝集团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万宝长睿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
工创汇吉广州工创汇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工控资本认购鼎汉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鼎汉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正文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工控资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工控资本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2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左梁
注册资本366,365.7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4826051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经营期限2000年8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2-14F
联系电话020-81744720

(二)轨交基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轨交基金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168号景泰创展中心楼B栋第二层JTJ231-3(自编号)(自主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工创汇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邱佳智)
出资额173,137.934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N6FJ8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2017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18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1507
联系电话135****57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制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工控资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工控资本的控股股东为工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工控集团成立于1978年5月26日,注册资本为626,811.776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1904604026,经营范围包括:医院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

2、轨交基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轨交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工创汇吉。工创汇吉成立于2016年1月20日,注册资本为1,96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鼎汉技术工控资本

工控资本工控集团

工控集团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轨交基金

轨交基金

10.25%

10.25%

9.12%

9.12%

90%

90%

84.75%

84.75%万宝集团

15.25%

15.25%

100%

91440101MA59BGYK8B,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1、工控资本、工控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鼎汉技术外,工控资本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90,050.00100.00%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广州工控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100.00%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广州工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0,000.00100.00%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4广州工控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5广州金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000.0060.00%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
6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300281.SZ)41,892.3613.77%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鼎汉技术外,工控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66,365.70100.00%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2广州工控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9,000.00100.00%科技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计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住宿服务;旅游业务
3广州广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1,561.60100.00%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金属结构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耐火材料生产;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4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548.SH)131,939.8540.92%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环保设备批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5广州广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97.20%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金属铸造;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6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002097.SZ)107,461.7325.14%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林业机械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矿物洗选加工;专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300281.SZ)41,892.3627.34%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湖南南方宇航30,000.0043.55%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零部件、机械零部件、通用设备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转让;设备、房屋租赁;风电、工程机械、船舶、车辆、铁路运输、城轨交通运输、燃机的高精传动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广州万宝集团冰箱有限公司60,000.00100.00%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电气设备零售;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机械工程设计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10广州万宝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5,985.35100.00%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
11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31,742.27100.00%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机械工程设计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12广东省韶铸集团有限公司(韶关铸锻总厂)33,306.1761.83%生产、销售:金属铸锻件(含轧材)、破碎机、吊钩总成、轧辊;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6]128号文经营);氧气、氮气的生产,气瓶充装、检验(以上经营项目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及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广州万宝家电控股有限公司30,010.00100.00%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日用家电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
14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75,000.00100.00%轮胎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15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30,064.63100.00%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无机碱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无机盐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食品添加剂批发;食品添加剂零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食品添加剂制造;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16广州双一乳胶制品有限公司9,473.6897.19%电子产品零售;日用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通用机械设备零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房屋租赁;橡胶制品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服装批发;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制造;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服装零售;非织造布制造;物业管理;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
17梧州黄埔化工药业有限公司19,495.25100.00%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8广东珠江化工涂料有限公司28,148.6797.19%公司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生产、销售),专业咨询,工程设计,化学技术服务,组织技术及劳务输出,场地出租,设备出租,办理化工工程项目开发,自营、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16种出口商品及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14种进口商品以外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开发“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经营对销贸易及转口贸易。(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公示平台予以公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002483.SZ)88,646.8421.26%起重机械、港口机械、装卸机械、输送机械、橡胶机械、船舶配套钢结构件、工程钢结构、重型钢结构、船舶机械及其设备、海洋工程作业平台、海洋工程作业船、特种工程船、海洋工程配套装备、10万吨及10万吨以下钢质船舶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船舶产品及海工船舶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设备、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船舶工程项目的管理;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设计与承包建设;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84,116.47100.00%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线、电缆经营;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1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4,600.0043.95%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2广州工控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80,000.00100.00%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
2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600894.SH)85,994.6955.66%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

2、轨交基金、工创汇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轨交基金、工创汇吉没有控制的核心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工控资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工控资本主要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等业务。工控资本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总资产1,573,685.221,558,608.681,443,328.50
总负债425,114.47409,471.35311,803.38
净资产1,148,570.751,149,137.331,131,525.12
资产负债率27.01%26.27%21.60%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198,108.50175,304.41106,819.29
利润总额11,749.386,747.7842,320.58
净利润19,273.972,797.1635,343.63
净资产收益率1.68%0.25%3.39%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轨交基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轨交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轨交基金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总资产54,337.3656,757.5759,705.95
总负债1.8022.87799.21
净资产54,335.5656,734.7058,906.74
资产负债率0.0033%0.0403%1.3386%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2,782.32-1,988.791,545.51
净利润2,782.32-1,988.791,545.51
净资产收益率5.01%-3.44%2.65%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涉及的诉讼、仲裁和重大处罚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工控资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工控资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1左梁董事长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2洪素丽董事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3罗明董事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4林敏监事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5王于民监事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6甘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7邹润慧副总经理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轨交基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轨交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邱佳智,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1邱佳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工控资本、工控集团

1、工控资本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鼎汉技术外,工控资本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持股情况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300281.SZ41,892.36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控股子公司万宝长睿间接持有13.77%股份
2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688567.SH122,210.39锂离子电池及模块系统、电池模块管理系统、充电系统等电动车储能及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马达、驱动器、大功率POWERIC、电力电子元器件等驱动马达及控制模块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车传动系统、电动空调系统、电动转向系统、电动刹车系统、发电系统、电力转换系统等电动车辅助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锂电池产品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纸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直接持股1.50%,通过广州创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3.61%,控股股东工控集团持股4.04%

除上述情况外,工控资本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2、工控集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工控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持股情况
1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548.SH131,939.85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环保设备批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直接持有20.66%,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9.09%,通过广州工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17%,合计持有40.92%股份
2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002097.SZ107,461.73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林业机械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矿物洗选加工;专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4.11%,通过其控制的广州恒翼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11.03%,合计持有25.14%股份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持股情况

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002483.SZ88,646.84起重机械、港口机械、装卸机械、输送机械、橡胶机械、船舶配套钢结构件、工程钢结构、重型钢结构、船舶机械及其设备、海洋工程作业平台、海洋工程作业船、特种工程船、海洋工程配套装备、10万吨及10万吨以下钢质船舶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船舶产品及海工船舶设备、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船舶工程项目的管理;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设计与承包建设;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直接持有21.26%股份
4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600894.SH85,994.69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55.66%股份
5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300281.SZ41,892.36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通过控股子公司万宝集团间接持有13.57%,通过万宝长睿间接持有13.77%,合计持有27.34%股份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持股情况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688567.SH122,210.39锂离子电池及模块系统、电池模块管理系统、充电系统等电动车储能及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马达、驱动器、大功率POWERIC、电力电子元器件等驱动马达及控制模块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车传动系统、电动空调系统、电动转向系统、电动刹车系统、发电系统、电力转换系统等电动车辅助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锂电池产品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纸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直接持有4.04%,通过广州创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3.61%,通过工控资本持股1.50%,合计持有9.16%股份

注:工控集团除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548.SH)40.92%股份外,同时与合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表决权6.68%的股东(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市大气天成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井冈山市大气天成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故对该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47.60%。

除上述情况外,工控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轨交基金、工创汇吉

1、轨交基金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轨交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持股情况
1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485.SH15,029.21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检测;噪音污染治理;数据处理;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轨道交通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安装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维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代理进出口;生产现代化减振和防震系统、钢弹簧浮置板及其配件、隔振装置;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直接持有8.25%

除上述情况外,轨交基金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2、工创汇吉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工创汇吉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

(一)工控资本、工控集团

1、工控资本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工控资本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持股情况
1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7,571.71外汇交易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个人本外币兑换;本外币兑换;货币银行服务。直接持有8.18%

除上述情况外,工控资本还直接或间接持有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股权。

2、工控集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工控集团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持股情况
1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7,571.71外汇交易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个人本外币兑换;本外币兑换;货币银行服务。通过工控资本持有8.18%,通过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56%,通过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54%,合计持有11.27%

除上述情况外,工控集团还直接或间接持有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

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股权。

(二)轨交基金、工创汇吉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轨交基金、工创汇吉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工控资本的控股股东为工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轨交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工创汇吉,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九、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2020年12月28日,工控资本与轨交基金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轨交基金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0,956,4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1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工控资本并与其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工控资本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是支持鼎汉技术发展并提高自身持股比例。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助力,同时通过本次交易,工控资本持股比例进一步提升,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为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如下程序:

2024年9月2日,工控资本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024年9月12日,工控资本与上市公司完成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签署;

2024年9月1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经工控资本所属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如需);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本次交易尚需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如需)。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工控资本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53,600,000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620.80万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工控资本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7,261,665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25%;并通过轨交基金享有上市公司50,956,4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12%)对应的表决权,即工控资本合计拥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9.3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按本次发行上限53,600,000股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工控资本持有上市公司110,861,665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8.11%;轨交基金仍持有上市公司50,956,436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31%。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资本合计拥有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6.43%。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工控资本,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内容

工控资本于2024年9月12日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甲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每股4.78元。

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36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应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股份认购

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为不超过5,360万股(含本数),认购款项为不超过25,620.80万元,最终认购款项为公司实际发行数量乘以发行价格。限售期: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上述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造成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股份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等的要求,就其认购股份出具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如需),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登记事项。

3、前提条件、支付方式与股份登记

(1)本次发行与认购的前提条件:

①本合同已经甲、乙双方适当签署;

②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

③乙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其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

④甲方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支付方式:

①第3(1)条约定前提条件全部实现后,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甲方为本次发行聘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款项缴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认购对价以现金方式汇入本次发行专用银行账户。

②甲方或甲方为本次发行聘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全部认购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指定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认购款项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在本次发行验资完毕后,上述全部认购款项扣除相关

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③甲方应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将乙方登记为认购股份持有人的书面申请,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本次发行登记完成后乙方可行使其作为认购股份股东的权利,依其持有甲方股份数量享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益。

4、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认购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认购款项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认定乙方认购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等。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本合同项下所做的任何陈述和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的情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书面整改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仍未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整改,则守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4)双方同意,本次发行出现下列事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本次发行未能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②本次发行未能获得乙方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③本次发行未能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注册。

④本次发行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政策重大变更导致不能实施;

⑤根据法律、法规、政策重大变更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甲方调整或取消本次发行。

5、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除本合同保密条款约定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为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生效:

①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

②乙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其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

③甲方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中与该条款无关的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及来源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工控资本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620.80万元。就认购资金来源,工控资本已出具承诺:

“本公司本次拟支付的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以结构化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鼎汉技术及其关联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鼎汉技术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受鼎汉技术或其关联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鼎汉技术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认购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二、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资金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相关内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未来,若为了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需对资产、业务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若筹划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开展资产、业务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未来因经营需求需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程序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已制定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出现前述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汉技术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与股东相互独立,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经营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为促进上市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工控资本及其控股股东工控集团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保证鼎汉技术人员独立

本公司承诺与鼎汉技术保证人员独立,鼎汉技术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领薪。鼎汉技术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兼职。

(二)保证鼎汉技术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鼎汉技术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鼎汉技术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保证鼎汉技术财务独立

1、保证鼎汉技术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鼎汉技术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鼎汉技术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鼎汉技术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兼职。

5、保证鼎汉技术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鼎汉技术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鼎汉技术机构独立

1、保证鼎汉技术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鼎汉技术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

3、保证鼎汉技术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保证鼎汉技术业务独立

1、保证鼎汉技术业务独立。

2、保证鼎汉技术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工控资本)为鼎汉技术的控股股东。

(七)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工控资本)不再是鼎汉技术的控股股东;

2、鼎汉技术终止上市。

(八)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轨交基金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为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企业作为工控资本的一致行动人,现承诺在保证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的事项上与工控资本采取一致行动。相关承诺在本企业与工控资本采取一致行动期间持续有效。”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同业竞争

为了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消除侵占上市公司商业机会的可能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工控资本及其控股股东工控集团出具《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3、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本承诺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经本公司正式盖章;

(2)本公司(工控资本)为鼎汉技术的控股股东。

5、本承诺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终止(以孰早为准):

(1)本公司(工控资本)不再是鼎汉技术的控股股东。

(2)鼎汉技术终止上市。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轨交基金出具《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不存在现实及潜在同业竞争。为避免

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作为工控资本的一致行动人,现承诺在避免同业竞争的事项时与工控资本采取一致行动。相关承诺在本企业与工控资本采取一致行动期间持续有效。”

(二)关联交易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工控资本及其控股股东工控集团出具《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4、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5、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本承诺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经本公司正式盖章;

(2)本公司(工控资本)为鼎汉技术的控股股东。

7、本承诺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终止(以孰早为准):

(1)本公司(工控资本)不再是鼎汉技术的控股股东;

(2)鼎汉技术终止上市。

8、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轨交基金出具《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前,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为了规范本企业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作为工控资本的一致行动人,现承诺在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事项时与工控资本采取一致行动。相关承诺在本企业与工控资本采取一致行动期间持续有效。”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除本次交易及已披露关联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结果,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以任何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结果,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工控资本的财务资料

工控资本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业经审计,相关情况如下: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3,480.84127,506.3868,458.76
交易性金融资产220,472.35261,643.56138,631.45
应收票据7,669.875,906.559,219.19
应收账款174,247.19149,039.05134,540.73
应收款项融资5,382.836,561.262,451.57
预付款项7,646.918,458.308,010.34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20,522.6920,522.69239,429.67
其他应收款6,712.0611,168.307,365.71
合同资产16,630.3015,161.2117,436.38
存货63,640.2560,455.9962,705.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64.3513,587.8184.11
其他流动资产5,888.945,889.9417,133.32
流动资产合计612,358.57685,901.05705,466.4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7,473.131,513.139,005.65
债权投资13,654.748,239.7820,329.82
长期应收款147.23491.611,023.72
长期股权投资208,875.86144,522.29111,940.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3,383.27305,839.18304,959.3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16,285.58192,415.1560,395.25
投资性房地产322.90578.85727.42
项 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固定资产88,972.3697,452.23102,921.99
在建工程6,729.531,392.79700.28
使用权资产3,189.163,444.153,644.35
无形资产46,717.8751,379.5155,546.84
开发支出10,158.629,171.4710,564.42
商誉43,896.2843,896.2846,302.76
长期待摊费用1,670.421,766.891,052.26
递延所得税资产7,465.386,199.605,499.66
其他非流动资产2,384.314,404.713,247.85
非流动资产合计961,326.65872,707.63737,862.01
资产总计1,573,685.221,558,608.681,443,328.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3,551.22155,574.9876,495.80
应付票据11,856.889,740.7814,748.94
应付账款65,298.1445,963.9742,440.51
预收款项--0.03
合同负债11,528.628,027.9510,762.02
应付职工薪酬7,281.637,343.335,498.91
应交税费2,367.665,430.574,336.25
其他应付款46,402.2041,353.0035,768.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075.6222,210.3817,815.61
其他流动负债12,290.855,560.459,019.48
流动负债合计324,652.83301,205.41216,885.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8,821.9674,567.0860,741.78
应付债券--3,925.14
租赁负债2,408.282,813.302,814.32
长期应付款2,500.006,537.504,735.5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28.7696.92122.96
预计负债-196.54321.39
递延所得税负债10,336.3119,288.1717,085.13
递延收益1,572.811,194.181,616.63
其他非流动负债4,693.533,572.253,554.88
项 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100,461.64108,265.9494,917.73
负债合计425,114.47409,471.35311,803.3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366,365.71366,365.71366,365.71
资本公积348,301.94347,964.30386,962.22
其他综合收益-4,231.54-446.78-2,543.85
盈余公积18,645.4218,645.3816,674.83
未分配利润77,626.9269,880.4266,142.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06,708.45802,409.03833,601.67
少数股东权益341,862.30346,728.30297,923.45
所有者权益合计1,148,570.751,149,137.331,131,525.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73,685.221,558,608.681,443,328.50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98,108.50175,304.41106,819.29
其中:营业收入198,108.50175,304.41106,819.29
二、营业总成本208,979.36196,438.80108,732.42
其中:营业成本142,628.94130,513.2879,433.59
税金及附加1,980.232,015.451,818.46
销售费用20,319.2021,857.767,530.77
管理费用24,815.6723,591.5714,031.64
研发费用9,798.769,971.264,129.77
财务费用9,436.568,489.481,788.1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690.3722,182.8523,991.33
投资收益18,154.3520,532.8020,464.58
资产处置收益-435.17-16.4513.41
资产减值损失-2,403.15-11,523.70-155.44
信用减值损失-1,348.95-3,028.28-383.84
其他收益2,083.14645.92209.15
三、营业利润10,869.737,658.7642,226.06
加:营业外收入1,252.631,177.92276.06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372.992,088.90181.53
四、利润总额11,749.386,747.7842,320.58
减:所得税费用-7,524.593,950.626,976.96
五、净利润19,273.972,797.1635,343.6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19,273.972,797.1635,343.63
六、其他综合收益-3,041.112,281.03-3,882.87
七、综合收益总额16,232.865,078.1931,460.76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5,813.81140,466.80101,936.12
收到的税费返还2,326.281,092.841,224.8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0,041.8229,591.71117,377.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8,181.91171,151.34220,538.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0,315.4095,016.1959,262.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4,119.5140,823.5917,250.50
支付的各项税费14,855.5711,409.5710,704.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6,979.9939,932.3294,331.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6,270.47187,181.67181,548.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1.44-16,030.3338,989.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4,133.0472,141.4734,517.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067.4718,858.0817,501.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952.19967.781,173.2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26.0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525.5259,355.77300,171.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5,678.22151,323.10352,937.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487.655,250.606,404.56
投资支付的现金56,888.71353,220.82142,690.33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8,116.0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814.9966,489.31278,218.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9,191.34424,960.72409,197.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86.88-273,637.62-56,259.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1.0067,706.6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4,484.98207,972.5797,047.0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989.49231,391.8571,582.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675.46507,071.11168,629.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27,800.19120,755.3535,063.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299.2522,788.5215,513.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3,859.0814,825.6095,314.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1,958.51158,369.48145,891.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283.05348,701.6422,737.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0.46236.09-122.9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754.2759,269.785,343.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5,263.2455,993.4650,649.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2,508.97115,263.2455,993.46

(二)审计意见、重要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工控资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及采用的会计制度、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之“一、备查文件”之“(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二、轨交基金的财务资料

轨交基金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业经审计,相关情况如下: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29211.5554.51
交易性金融资产5,722.688,707.876,916.42
其他应收款-1.921.29
其他流动资产--5,860.00
流动资产合计5,772.978,921.3412,832.2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6,373.8845,219.6546,459.1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190.512,616.59414.56
非流动资产合计48,564.3947,836.2346,873.72
资产总计54,337.3656,757.5759,705.95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796.68
应交税费-2.532.53
其他应付款1.8020.34-
流动负债合计1.8022.87799.21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8022.87799.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4,521.9560,263.0260,263.02
资本公积1,747.251,220.591,220.59
其他综合收益-1.04-33.99-53.05
未分配利润-1,932.60-4,714.92-2,523.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4,335.5656,734.7058,906.7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54,335.5656,734.7058,906.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4,337.3656,757.5759,705.95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营业总成本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7.2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75.04861.62798.68
财务费用-6.77-16.87-39.88
利息收入6.9216.9939.90
加:其他收益46.26--
投资净收益2,338.24-1,140.021,246.6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55.80-1,258.581,113.6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73.33-4.02
营业利润2,782.32-1,988.791,545.51
利润总额2,782.32-1,988.791,545.51
减:所得税---
净利润2,782.32-1,988.791,545.51
持续经营净利润2,782.32-1,988.791,545.51
综合收益总额2,815.26-1,969.721,470.08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8416.9939.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416.9939.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23.85--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3.731,638.71818.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7.581,638.71818.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74-1,621.72-778.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8.4519,928.0117,07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0.63112.14202.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179.6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9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18.7020,040.1517,272.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5,630.1618,059.0822,93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30.1618,059.0822,93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88.541,981.07-5,657.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2.31213.8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741.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41.07202.31213.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41.07-202.31-213.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1.26157.04-6,650.0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1.5554.516,704.5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29211.5554.51

(二)审计意见、重要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轨交基金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及采用的会计制度、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之“一、备查文件”之“(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左 梁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邱佳智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胡金泉

财务顾问主办人:

边洪滨 袁雅静

邓华聪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左 梁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邱佳智

年 月 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前24个月与上市公司之间业务往来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八)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十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十三)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号楼(园区)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股票代码A股:30001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2楼B单元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注:2家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57,261,665股 持股比例:10.25%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轨交基金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轨交基金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0,956,4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1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工控资本并与其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5,360万股(上限) 变动比例:7.06%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关于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见本报告“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左 梁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邱佳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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