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先生,董事杨昌再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肖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其中:持有本公司股份247,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6%)的董事、总经理李志刚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1,8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持有本公司股份175,7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4%)的董事杨昌再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9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持有本公司股份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0%)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
近日,公司收到李志刚先生、杨昌再先生、肖锋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李志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61,800股,杨昌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43,945股,肖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6,000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不再减持,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李志刚 | 集中竞价交易 | 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 | 2025年8月4日 | 46.55 | 61,800 | 0.0189 |
杨昌再 | 集中竞价交易 | 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 | 2025年7月14日-2025年8月4日 | 42.09 | 43,945 | 0.0134 |
肖锋 | 集中竞价交易 | 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 | 2025年8月4日 | 45.00 | 16,000 | 0.0049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志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247,450 | 0.0756 | 185,650 | 0.056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863 | 0.0189 | 63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5,587 | 0.0567 | 185,587 | 0.0567 | |
杨昌再 | 合计持有股份 | 175,780 | 0.0537 | 131,835 | 0.040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945 | 0.0134 | 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1,835 | 0.0403 | 131,835 | 0.0403 | |
肖锋 | 合计持有股份 | 64,000 | 0.0195 | 48,000 | 0.01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000 | 0.0049 | 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000 | 0.0147 | 48,000 | 0.0147 |
本表中涉及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预披露,且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李志刚先生、杨昌再先生、肖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