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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大信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权恒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艳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恩船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是按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预计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120万元,其中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含税),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相关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信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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