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或“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996,617,294.61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3,527,372,366.18元,盈余公积204,003,141.4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18,288,475.42元,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1,976,093,835.63元,盈余公积204,003,141.44元。
结合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及2025年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暂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55,691,71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205,340股后的总股数1,047,486,373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7,122,955.9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14%。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57,122,955.95 | 104,020,337.30 | 52,794,885.6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16,559,138.66 | 491,146,465.58 | 272,200,674.81 |
研发投入(元) | 574,587,567.23 | 489,357,392.02 | 442,144,396.66 |
营业收入(元) | 15,374,476,315.52 | 12,690,571,242.14 | 10,192,806,516.4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996,617,294.6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18,288,475.4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13,938,178.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59,968,759.6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13,938,178.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506,089,355.9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94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13,938,178.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