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于2025年2月13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9号)。
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有关审核要求和本次发行进展实际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