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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龙: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3040证券简称:楚天龙公告编号:2025-018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指定会议地点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为:

类别人数代表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7252,186,28354.6881%
其中1.1现场出席4236,864,33151.3654%
1.2网络投票出席22315,321,9523.3227%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22516,511,7333.580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丽英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1.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1,851,818291,26543,2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674%0.1155%0.0171%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1,824,618292,96568,7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566%0.1162%0.0272%

3.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3.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1,824,818291,26570,2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567%0.1155%0.0278%

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1,823,718293,46569,1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562%0.1164%0.0274%

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5.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1,761,018356,16569,1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314%0.1412%0.0274%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议案5.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6,086,468356,16569,1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4245%2.1570%0.4185%

6.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 子议案6.01 《非独立董事陈丽英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子议案6.01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6,063,968357,96589,8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7.2882%2.1679%0.5439%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235,674,550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6.01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6,063,968357,96589,8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2882%2.1679%0.5439%

(2) 子议案6.02 《非独立董事苏晨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子议案6.02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6,100,768322,66588,3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7.5111%1.9542%0.5348%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温州

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235,674,550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6.02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6,100,768322,66588,3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5111%1.9542%0.5348%

(3) 子议案6.03 《非独立董事张劲松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子议案6.03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0,585,537322,66588,3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363%0.1286%0.0352%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平阳龙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平阳龙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1,189,781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6.03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4,910,987322,66588,3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3178%2.1059%0.5763%

(4) 子议案6.04 《非独立董事黄粤宁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子议案6.04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1,144,937321,16588,3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372%0.1277%0.0351%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平阳龙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631,881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6.04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5,470,387321,16588,3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4215%2.0225%0.5561%

(5) 子议案6.05 《非独立董事张丹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子议案6.05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0,584,437322,66589,4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358%0.1286%0.0356%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平阳龙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平阳龙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1,189,781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6.05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4,909,887322,66589,4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3106%2.1059%0.5835%

(6) 子议案6.06 《非独立董事吴春生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子议案6.06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6,102,668322,66586,4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7.5226%1.9542%0.5233%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235,674,550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6.06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6,102,668322,66586,4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5226%1.9542%0.5233%

(7) 子议案6.07 《非独立董事闫勇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

子议案6.07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5,544,768322,66586,4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7.4359%2.0225%0.5416%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关联股东平阳龙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236,232,450股,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6.07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5,544,768322,66586,4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4359%2.0225%0.5416%

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 子议案7.01 《监事会主席刘太宾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子议案7.01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1,146,437322,66585,3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378%0.1283%0.0339%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平阳龙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631,881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7.01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5,471,887322,66585,3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4309%2.0319%0.5372%

(2) 子议案7.02 《职工代表监事王晓松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子议案7.02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1,147,337321,16585,9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382%0.1277%0.0341%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平阳龙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631,881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7.02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5,472,787321,16585,9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4366%2.0225%0.5409%

(3) 子议案7.03 《监事沈新星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子议案7.03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1,779,818321,16585,3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388%0.1274%0.0338%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7.03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6,105,268321,16585,3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5383%1.9451%0.5166%

8.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事宜的议案》

议案8.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251,818,918300,66566,7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99.8543%0.1192%0.026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议案8.00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16,144,368300,66566,700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比例97.7751%1.8209%0.40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陈烁律师、李娜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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