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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龙: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亚平)

本人王亚平,于2024年7月被选举为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龙”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进行述职。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亚平,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九江市发改委科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ABN-AMRO Bank(美国)数量分析师,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7月至今,任楚天龙独立董事,兼任太平洋证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事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亚平52300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本人在2024年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履行其职责。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00
审计委员会5500
提名委员会1100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了决策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义务。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三)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任职期间,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在楚天龙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以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披露事务、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主动了解并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五)楚天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楚天龙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与董事会、公司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配套的资料,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3、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楚天龙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楚天龙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楚天龙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联方及交易定价情况,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2024年楚天龙未涉及的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会提前发出,并就重要事项会召集专项汇报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对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王亚平二〇二五年四月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文高)

本人鲁文高,于2024年7月被选举为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龙”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进行述职。

一、基本情况

本人鲁文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8月至2019年7月,历任北京大学讲师、副教授,2019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研究员、副院长。2024年7月至今,任楚天龙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事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鲁文高53200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本人在2024年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主持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了决策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与义务。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三)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任职期间,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在楚天龙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以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披露事务、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主动了解并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五)楚天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楚天龙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与董事会、公司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配套的资料,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3、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楚天龙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楚天龙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楚天龙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联方及交易定价情况,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2024年楚天龙未涉及的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会提前发出,并就重要事项会召集专项汇报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鲁文高二〇二五年四月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友业)

本人王友业,于2024年7月被选举为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龙”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进行述职。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友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硕士学位。1993年至2018年,历任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权益合伙人。2018年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顾问。2024年7月至今,任楚天龙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事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友业54100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本人在2024年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履行其职责。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
审计委员会55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00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与会计师、审计部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三)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任职期间,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中小股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在楚天龙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

到公司北京办公区域、东莞生产基地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多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披露事务、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主动了解并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五)楚天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楚天龙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与董事会、公司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配套的资料,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3、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楚天龙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楚天龙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楚天龙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关联方及交易定价情况,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2024年楚天龙未涉及的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会提前发出,保证与会计师能进行充分沟通,并就重要事项召集专项汇报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持续学习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王友业二〇二五年四月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漆韡)

本人漆韡,作为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龙”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2024年7月换届后离任。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本人漆韡,湖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本科学历。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审计经理、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中美资本控股集团高级风控经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执行董事、安徽招商致远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乾德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楚天龙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朗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威领股份、雄帝科技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事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漆韡30300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

本人任职期间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
审计委员会44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对审计机构的工作程序和重点事项予以关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充分发挥委员的工作职能,提高薪酬与考核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等议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沟通和交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探讨。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积极助推公司审计部

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审工作中的作用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任职期间,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办公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往来、视频、现场交流、听取公司专项汇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部门、各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披露事务、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主动了解并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六)楚天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楚天龙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中介机构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配套的资料,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及相关

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3、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楚天龙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楚天龙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楚天龙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内容,重点关注定期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事项。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2024年楚天龙未涉及的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会提前发出,并就重要事项会召集专项汇报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漆韡二〇二五年四月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

本人刘学,作为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龙”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2024年7月换届后离任。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学,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曾任沈阳药科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副院长、高层管理教育中心主任、中亦科技独立董事、楚天龙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教授,兼任普蕊斯、首药控股、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事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学30300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
提名委员会1100
战略委员会1100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就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了决策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与义务;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根据《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提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等议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等议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审计部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及时掌

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任职期间,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楚天龙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会议、邮件往来、听取公司专项汇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部门、各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披露事务、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主动了解并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楚天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楚天龙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中介机构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配套的资料,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3、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楚天龙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楚天龙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楚天龙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2024年楚天龙未涉及的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公司为本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刘学 二〇二五年四月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涛)

本人黄涛,作为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龙”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2024年7月换届后离任。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数量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华信股份独立董事、楚天龙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事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黄涛30300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本人任职期间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审计委员会4400
提名委员会1100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仔细审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充分发挥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能,提高薪酬与考核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了决策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等议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审计部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任职期间,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楚天龙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会议、邮件往来、听取公司专项汇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部门、各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披露事务、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主动了解并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楚天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楚天龙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相关意见和建议。本人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中介机构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配套的资料,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3、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楚天龙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楚天龙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楚天龙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2024年楚天龙未涉及的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会提前发出,并就重要事项会召集专项汇报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黄涛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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