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9 |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 公告编号:2025-030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集团”)的告知函,顺控集团拟以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447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无异议函》,顺控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顺控集团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分期发行、部分发行或不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
截至2025年4月30日,顺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88,203,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06%。顺控集团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