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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控发展: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聂织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聂织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2018年6月至2023年12月,历任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内控审计部负责人。目前兼任广东雄峰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萍乡英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相关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重大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参加,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聂织锦1138005

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与公司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前置审议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现场工作及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 15 个工作日。

除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三会会议外,本人通过利用参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参与对拟聘任高管候选人的面试,对公司部分新并购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查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收购后项目的运行情况,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此外,本人还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提交了相关会议文件,并结合会议安排向独立董事汇报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履职过程中涉及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4-011),根据2023年12月修订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认缴的新要求并结合天瑞德目前生产经营对资本金的需求,经天瑞德的三方股东共同协商,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将天瑞德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少至2,000万元。公司对天瑞德原持股比例为26%,天瑞德本次减资后,公司对天瑞德的认缴出资额将由2,6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2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26%。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等关联人发

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4,927万元。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顺控清能环境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6),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旗下的广东顺控洁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洁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530.15万元的价格收购顺控洁净全资子公司广东顺控清能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环境)100%股权;同时,顺控发展将在清能环境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代清能环境偿还其前期购入顺德区陈村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经营权所形成的应付账款18,010.82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为生产和发展活动所实施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影响,相关事项的审议、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机构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和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并由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成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三)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同时,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较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相关事项的审议、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0)。

因第三届高管任期即将届满,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涉及的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 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规则尤其是涉及完善公司治理和保护公众股东权益方面内容的学习,继续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以上是本人就 2024 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聂织锦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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