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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传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ST传智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5月13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翼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黎活明先生(董事长)、陈琼女士、于洋先生、刘凡先生

(二)独立董事:李洪先生、李一帆先生、赵伟先生

(三)职工代表董事:张翼女士

独立董事李洪先生、李一帆先生、赵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人员组成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会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0)《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战略委员会:黎活明(主任委员)、于洋、赵伟

(二)审计委员会:李洪(主任委员)、陈琼、李一帆

(三)提名委员会:李一帆(主任委员)、黎活明、李洪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伟(主任委员)、黎活明、李洪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总经理:黎活明先生

(二)副总经理:于洋先生、刘凡先生、陈碧琳女士(兼任董事会秘

书)

(三)财务总监:武晋雅女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陈碧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陈碧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2939940

传真号码:010-82932240

电子邮箱:ir@itcast.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办公楼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附件: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黎活明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3月至2003年10月,担任中国农业网技术部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1月,历任北京联合创科电信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北京区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6年10月,历任北京游易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运营总监;2006年10月至2009年6月,写作;2009年6月至今,历任北京传智播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兼经理;2012年9月至2016年6月,历任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1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17日,担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4月17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4年12月17日至今,担任Fis Holdings Pte. Ltd.董事;2025年3月14日至今,担任厦门优优汇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活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0,309,527股;与陈琼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于洋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7年10月,担任北京汉铭信通有限公司Java软件工程师;2007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天地英才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Java讲师;2011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Java讲师、上海校区Java教学总监、Java教学总监、研究院执行院长、短训战略执行委员会委员;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刘凡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02年11月,历任北京义驰美迪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软件部经理;2002年12月至2009年6月,担任北京锐智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3年6月,担任北京中视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TO;2013年7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讲师、研究员、培训院院长、前端学科总监、短训战略执行委员会委员;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陈碧琳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担任同道大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顾问;2017年8月至2020年3月,担任北京桃李资本投资者关系负责人;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担任北京珈霖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3月至5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1月2日至今,担任Fis Holdings Pte. Ltd.董事;2025年3月14日至今,担任厦门优优汇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碧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武晋雅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至2017年6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任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2024年5月,历任公司成本管理部经理、成本管理部高级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监;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3月14日至今,担任厦门优优汇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晋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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