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投资种类: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
(二)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仍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1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将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收益,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购买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仍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选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时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