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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号)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763,773.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86,226.4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6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首发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并和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45,768,027.8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1,011,443.36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3,095,749.60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其中期末未收回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65,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78,095,749.6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51950188000078580活期5,138,396.54
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支行
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760176528188活期72,899,641.2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632564879活期57,711.82
合计78,095,749.6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已投产,2023年实现效益5,239,692.30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5,054.4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8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5,054.47万元。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产品,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6,500万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309.5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其中,期末未收回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6,500.00万元,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基本情况如下:

变更前募投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
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4层及2层部分区域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现不动产登记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东长路东侧,科裕路西侧公司目前生产场地受限,为抓住市场机遇,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化发展,公司拟在原项目基础上新增购买土地建设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4层及2层部分区域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1栋2-3层结合原项目目的、行业发展契机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为抓住市场机遇同时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对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6楼B区域及购置研发办公、实验与测试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6楼B区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研发工作效率,公司取消了研发办公室购置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振邦智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邦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560,186,226.4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1,011,443.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5,768,027.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0,989,654.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6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362,000,000.00412,989,654.31147,732,038.87299,725,579.4772.57%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
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31,986,226.42----终止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20,000,000.0012,406,990.4220,062,743.20100.31%2023.12.315,239,692.3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6,200,000.0050,178,241.7930,872,414.0745,521,466.3590.72%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80,000,000.00-80,458,238.81100.5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60,186,226.42563,167,896.10191,011,443.36445,768,027.8379.15%5,239,692.3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60,186,226.42563,167,896.10191,011,443.36445,768,027.8379.15%-5,239,692.3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内部战略、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进行变更,详见2022年3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公告》。详情参阅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 原“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变更为“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4层及2层部分区域”,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东长路东侧,科裕路西侧”; 2、 原“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变更为“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2层部分区域”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1栋2-3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1、 鉴于公司研发及生产场地的限制,现有生产场地已无法满足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抓住市场机遇,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化发展,公司将原“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变更为“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在深圳市光明区购买土地建设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为提高公司研发及高端制造能力、满足客户需求、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部分资金用于购置研发办公、实验与测试场地,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研发实验室及设备的综合利用,减少投入,便于研发人员集中管控,取消购置研发办公室、实验与测试场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544,723.2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8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适用,详见本报告“三、(五)”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针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6,5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412,989,654.31147,732,038.87299,725,579.4772.57%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
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20,000,000.0012,406,990.4220,062,743.20100.31%2023.12.315,239,692.3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178,241.7930,872,414.0745,521,466.3590.72%建设中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83,167,896.10191,011,443.36365,309,789.0275.61%5,239,692.3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内部战略、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进行变更。 决策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 信息披露:详细内容见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璐璐周 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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