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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和合规行使监事会职责,严格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以现场参会形式参加了各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期间,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勤勉尽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判断,认真地履行了监事职责。

序号日期会议届次议案
12024年1月1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一:关于推选郑伟梁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4年2月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2024年3月1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2024年4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4年6月1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议案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4年8月3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4年10月3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一: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生产经营的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跟踪,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层为维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后续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核实,认为:本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核实,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5、核查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检查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情况,信息披露内容的编制及报送董事会、监事会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公司重大信息传递及时,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6、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7、核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的汇报,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监督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进行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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