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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方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本公司2024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2,772,176.6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8,171,492.76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即本年度拟提取3,817,149.28元法定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0,231,497股,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9,392,833.1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8,389,460.38元。

2、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即将回购并注销的用于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应回购并注销612,497股,预计将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及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9,382,850.00元(含税)。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90,009,983.1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如本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9,382,850.00元;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0,000股,回购金额4,989,205.00元。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4,372,05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7.03%。

(二)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9,382,850.00020,126,703.2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772,176.63-34,065,701.4619,405,219.0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09,392,833.1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68,389,460.3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9,509,553.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703,898.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9,509,553.2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9,509,553.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承诺的《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4、股份回购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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