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0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侠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浩军先生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现实需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