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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0日 已赎回取得收益373,333.28元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344】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2,000.002021年9月23日2022年3月29日0.10%—8.75%已赎回,取得收益10,000.00元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聚益第 21244 号(黄金期货)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2,000.002021年9月23日2022年1月5日1.60%/3.10%/3.40%已赎回,取得收益193,753.42元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财富资金系列98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4,000.002021年9月28日2022年7月4日3.00%已赎回,取得收益917,260.27元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对公可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223期(按月付息2年)人民币存款1,000.002020年6月29日2022年6月29日2.70%转让成交日期:2021年10月20日已赎回取得收益 186,750.00元6中国民生2020年对公可转让大人民币存款2,000.00202020222.50%转让成交日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额存单专属第225期(按月付息2年)年7月20日年7月20日2021年10月20日已赎回取得收益374,999.94元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七天单位通知存款通知存款3,200.00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1.85%已赎回,取得收益57,555.56元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 319 期 I 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800.002021年11月1日2022年1月28日1.05%—3.30%已赎回,取得收益302,334.25元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对公可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210期(按月付息2年)人民币存款2,000.002020年4月20日2022年4月20日3.00%转让成交日期:2021年12月20日。已赎回,取得收益200,000.00元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对公可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219期(按月付息2年)人民币存款1,000.002020年5月20日2022年5月20日2.80%转让成交日期:2021年12月20日 已赎回取得收益116,666.65元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 22507 号(中证500)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2,000.002022年1月7日2022年8月23日1.70%/3.10%/4.10%
1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 056 期 A 款保本浮动收益型4,000.002022年2月7日2022年5月11日1.30%—3.42%已赎回取得收益233,483.51元
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享存人民币存款2,000.002022年4月20日2022年8月23日1.4973%
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享存人民币存款3,000.002022年5月26日2022年8月22日1.39241%
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享存人民币存款1,000.002022年6月29日2022年8月23日1.27328%
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享存人民币存款4,000.002022年7月6日2022年8月23日1.24801%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彩虹集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彩虹集团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划至指定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32,111.00万元32,111.00万元
2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9,495.00万元9,495.00万元
合计41,606.00万元41,606.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69.75万元,取得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净额1,039.8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9,476.05万元。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8月8日,已到期赎回产品取得收益296.61万元,尚未到期赎回余额为1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万元)产品起息日产品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备注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对公可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219期(按月付息2年)人民币存款2,000.002020年5月20日2022年5月20日2.80%转让成交日期:2021年9月20日 已赎回取得收益373,333.28元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344】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2,000.002021年9月23日2022年3月29日0.10%—8.75%已赎回,取得收益10,000.00元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聚益第 21244 号(黄金期货)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2,000.002021年9月23日2022年1月5日1.60%/3.10%/3.40%已赎回,取得收益193,753.42元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财富资金系列98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4,000.002021年9月28日2022年7月4日3.00%已赎回,取得收益917,260.27元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对公可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223期(按月付息2年)人民币存款1,000.002020年6月29日2022年6月29日2.70%转让成交日期:2021年10月20日已赎回取得收益 186,750.00元
6中国民生2020年对公可转让大人民币存款2,000.00202020222.50%转让成交日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额存单专属第225期(按月付息2年)年7月20日年7月20日2021年10月20日已赎回取得收益374,999.94元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七天单位通知存款通知存款3,200.00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1.85%已赎回,取得收益57,555.56元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 319 期 I 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800.002021年11月1日2022年1月28日1.05%—3.30%已赎回,取得收益302,334.25元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对公可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210期(按月付息2年)人民币存款2,000.002020年4月20日2022年4月20日3.00%转让成交日期:2021年12月20日。已赎回,取得收益200,000.00元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对公可转让大额存单专属第219期(按月付息2年)人民币存款1,000.002020年5月20日2022年5月20日2.80%转让成交日期:2021年12月20日 已赎回取得收益116,666.65元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 22507 号(中证500)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2,000.002022年1月7日2022年8月23日1.70%/3.10%/4.10%
1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 056 期 A 款保本浮动收益型4,000.002022年2月7日2022年5月11日1.30%—3.42%已赎回取得收益233,483.51元
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享存人民币存款2,000.002022年4月20日2022年8月23日1.4973%
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享存人民币存款3,000.002022年5月26日2022年8月22日1.39241%
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享存人民币存款1,000.002022年6月29日2022年8月23日1.27328%
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享存人民币存款4,000.002022年7月6日2022年8月23日1.24801%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将到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此,董事会授权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股东回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现金管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该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高、保障能力强、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发行的产品。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产品,严格控制并筛选交易对象、投资产品品种。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通过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业务开展,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彩虹集团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彩虹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华西证券对彩虹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忠富 周 晗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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