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电子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同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华宇同方在该银行办理的人民币2亿元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持股比例 | 经审批可用担保额度 | 已使用 担保额度 | 本次 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 |
公司 | 华宇同方 | 30% | 7 | 1.98 | 2 | 3.02 |
上述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9.4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85%。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