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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3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股东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墨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3,05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若减持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清墨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清墨投资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103.642,402,0001.00
大宗交易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1日92.30798,0000.33
合计---3,200,0001.33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为91.11元/股-105.57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清墨投资合计持有股份24,640,00010.26%21,440,0008.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640,00010.26%21,440,0008.9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股东清墨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清墨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一、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1、本人/本单位已作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单位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人/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

损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墨投资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清墨投资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清墨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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