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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庆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庆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胡庆: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深圳兴华工程公司会计,深圳市富日通进出口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亚太区高级经理,深圳市至高通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达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市神州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秘,深圳纳德光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1月至2024年5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2024年8月,任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前海荆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任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胡庆31200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任期间,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2024年本人主要履职情况如下: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三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一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会议名称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胡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3300
胡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10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没有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在任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的情况,也不存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交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并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

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经营成果,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24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其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3月28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5月8日,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较为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庆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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