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6.70元/股调整为6.45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23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95.0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