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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东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的全资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同时,鉴于由于公司未能完全满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行权条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部分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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