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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戴娜波女士递交的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戴娜波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向董事会申请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戴娜波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戴娜波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在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戴娜波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沈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洁女士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沈洁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沈洁女士的简历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0776966传真:0573-87279999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电子邮箱:walrus@walrusfloors.com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沈洁女士,199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目前,沈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沈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沈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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