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2,676,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853,780股后的股本100,822,2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海象新材 | 股票代码 | 00301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戴娜波 | 吕思佳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 ||
电话 | 0573-80776966 | 0573-80776966 | ||
电子信箱 | walrus@walrusfloors.com | walrus@walrusfloors.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923,049,146.97 | 956,389,248.49 | 956,389,248.49 | -3.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8,642,610.75 | 74,404,132.73 | 73,870,933.63 | 141.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6,685,972.91 | 73,799,132.90 | 73,265,933.80 | 141.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6,976,961.96 | 51,761,906.49 | 51,761,906.49 | 222.5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7 | 0.72 | 0.72 | 145.8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77 | 0.72 | 0.72 | 145.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9% | 5.66% | 5.62% | 5.9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2,552,114,394.88 | 2,484,500,756.43 | 2,484,900,204.11 | 2.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12,934,023.03 | 1,459,143,117.49 | 1,459,542,565.17 | 10.5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预布的《企业会计准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需追溯调整2022 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399,447.68元,盈余公积增加 1,255.86 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11,932.19元,未分配利润增加386,259.63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07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周林 | 境内自然 | 27.08% | 27,809,460 | 27,809,460 |
人 | ||||||
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25% | 11,550,000 | 11,550,000 | ||
鲁国强 | 境内自然人 | 3.35% | 3,436,106 | 3,303,229 | ||
陈建良 | 境内自然人 | 2.60% | 2,673,911 | 2,671,911 | ||
沈财兴 | 境内自然人 | 2.01% | 2,063,874 | 1,994,905 | ||
陈云 | 境内自然人 | 1.62% | 1,665,200 | 0 | ||
海宁市弄潮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2% | 1,664,454 | 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5% | 774,900 | 0 | ||
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阳金享私募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2% | 739,520 | 0 | ||
殷凤 | 境内自然人 | 0.68% | 70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周林是晶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晶美投资52.82%的份额,王周林持有海宁海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15%的股权,海宁海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海宁市弄潮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周林、晶美投资、弄潮儿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注销日的合计余额135,779,497.12元(包含专户内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先生受让了海宁海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睿投资”)51.15%的股权,王周林对海睿投资构成实际控制关系。海睿投资为公司股东海宁市弄潮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弄潮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周林构成对弄潮儿的间接控制关系。上述事项导致王周林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38.33%(直接持股比例27.08%,间接控制比例11.25%)增加至39.95%,变动比例为1.62%。
王周林是晶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晶美投资52.82%的份额,王周林与晶美投资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取得海睿投资51.15%的股份后,王周林、晶美投资、弄潮儿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及进展
(1)2022年11月,公司收到董事鲁国强先生发出的通知,董事鲁国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截至2023年6月2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鲁国强先生本次共减持968,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2023年6月,公司收到监事沈财兴先生发出的通知,监事沈财兴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沈财兴先生本次共减持599,9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