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业务隔离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业务隔离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2号——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业务隔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业务隔离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