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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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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2801号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象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象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海象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象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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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海象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象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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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67元,共计募集资金70,920.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21.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4,299.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53.5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445.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61,445.5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4,823.96
利息收入净额B2957.89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B3374.86
补充流动资金B4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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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支付货款B5265.8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B615,000.0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4,738.94
利息收入净额C2318.9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C3-9,000.00[注]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9,562.90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276.80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D3=B3374.86
补充流动资金D4=B4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支付货款D5=B5265.8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D6=B6+C36,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D5-D69,268.4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9,268.48
差异G=E-F

[注]2022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借出10,000.00万元,已归还19,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连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月24日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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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科技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20100025702966248,491.5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12040850292001752402,208.65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20100025704652492,612,255.2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科技城支行193516010400082377,067.2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811080101370206365314,746.24
合计92,684,768.9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542,547.01元,使用募集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2,923,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797号)。以上资金于2020年11月5日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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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资金的额度和权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上述现金管理议案失效后不再进行现金管理。

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完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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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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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1,445.5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738.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828.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7,456.8247,456.8213,611.5738,435.5380.99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312.93否[注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988.725,988.721,127.371,127.3718.82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3,445.5453,445.5414,738.9439,562.90
补充流动资金8,000.008,000.008,265.82[注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1,445.5461,445.5414,738.9447,8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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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5之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公司募投项目受美国加征关税、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国内订单下降,同时部分转固产能尚未释放,前期损耗较大,经济效益不达预期[注2]超出拟投入金额部分为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收益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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