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李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考虑到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结项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对外涉及主体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周林先生控制的企业,其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与公司合作顺利,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相关关联交易有助于实现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
公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