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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11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册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1王周林27,809,46027.08
2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550,00011.25
3鲁国强4,404,3064.29
4陈建良3,696,9053.60
5海宁市弄潮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91,1542.62
6沈财兴2,659,8742.59
7陈云1,693,1001.65
8左建明1,050,0201.02
9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阳金享私募基金787,5200.77
10殷凤667,9000.65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册持股数量(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的比例(%)
1海宁市弄潮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91,1544.87
2陈云1,693,1003.06
3左建明1,050,0201.90
4鲁国强1,034,7771.87
5陈建良1,024,9941.85
6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阳金享私募基金787,5201.42
7殷凤667,9001.21
8沈财兴664,9691.20
9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阳价值1号私募基金580,6801.05
10孙明祥504,0000.91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查询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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