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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的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797,567,793.701,223,943,244.11858,773,055.16
营业利润96,971,521.81202,216,566.75151,271,056.85
利润总额100,720,931.87203,964,579.18155,264,004.29
净利润96,971,521.81188,287,509.85138,322,611.8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6,971,521.81188,287,509.85138,322,611.86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6,208,577.94169,380,258.26129,315,335.17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42.262.5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42.262.51

二、2021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12021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22021年3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全资子公司租用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32021年4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2021年4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2021年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7、《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9、《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1年5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21年6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72021年7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82021年8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2021年10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102021年11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12021年12021年第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月18日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1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鲁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王雅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王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黄廉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杨靖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沈财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吴佳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4.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22021年5月14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9、《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1年6月29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各季度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阅,讨论审核了2021年的各期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事项,审议了各季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就公司内部控制运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估,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治理方面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3、战略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战略发展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与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与核查,有效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投反对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2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2年,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运营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科学高效的决策重大事项,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将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的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业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传播公司的文化与价值;切实保障公司与广大股东的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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