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67元,共计募集资金70,920.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21.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4,299.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53.5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445.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0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1,445.5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953.48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30.83 |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 | B3 | 4.15 | |
补充流动资金 | B4 | 8,000.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7,870.4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27.06 | |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 | C3 | 370.71 | |
补充流动资金 | C4 |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支付货款 | C5 | 265.82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 C6 | 15,000.00[注]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4,823.9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57.89 | |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 | D3=B3+C3 | 374.86 | |
补充流动资金 | D4=B4+C4 | 8,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支付货款 | D5=C5 | 265.82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D6=C6 | 15,00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D6 | 14,688.5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4,688.51 | |
差异 | G=E-F |
注:2021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已借出20,000万元,已归还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连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月24日与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科技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 201000257029662 | 48,341.8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 1204085029200175240 | 3,160.78 |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 201000257046524 | 146,811,869.9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科技城支行 | 19351601040008237 | 7,046.7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 8110801013702063653 | 14,703.43 |
合 计 | - | 146,885,122.7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542,547.01元,使用募集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2,923,433.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797号)。以上资金于2020年11月5日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公司已归还5,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规定于2022年5月7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资金的额度和权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上述现金管理议案失效后不再进行现金管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180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海象新材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象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大额使用合同等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保荐机构认为:海象新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445.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36.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089.7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47,456.82 | 47,456.82 | 17,870.48 | 24,823.96 | 52.31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988.72 | 5,988.72 | - | - | -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3,445.54 | 53,445.54 | 17,870.48 | 24,823.96 | 46.45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8,000.00 | 265.82 | 8,265.8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61,445.54 | 61,445.54 | 18,136.30 | 33,089.7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2之说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尹永君 奚一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