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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4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止,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共计19,340,236.45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获得补助的主体发放主体补助项目补助金额(元)补助形式收到补助日期补助依据补助类型是否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福利企业退税2,793,600.00现金2021年1月财税〔2016〕52号与收益相关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度各类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奖励80,000.00现金2021年4月海经委〔2021〕6号与收益相关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福利企业退税3,100,987.27现金2021年4月财税〔2016〕52号与收益相关
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福利企业退税3,284,276.19现金2021年4月财税〔2016〕52号与收益相关
5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福利企业退税4,604,296.49现金2021年6月财税〔2016〕52号与收益相关
6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福利企业退税568,965.09现金2021年8月财税〔2016〕52号与收益相关
7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稳岗留工奖励247,000.00现金2021年8月海财预〔2021〕160号与收益相关
8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制造”认证奖励200,000.00现金2021年8月海财预〔2021〕215号与收益相关
9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财政奖励40,000.00现金2021年8月海财预〔2021〕215号与收益相关
10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财政奖励60,000.00现金2021年8月海财预〔2021〕215号与收益相关
1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制定“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奖励60,000.00现金2021年8月海财预〔2021〕215号与收益相关
1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鼓励新产品研发20,000.00现金2021年9月与收益相关
1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鼓励创新平台建设50,000.00现金2021年9月与收益相关
1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鼓励专利申报28,500.00现金2021年9月与收益相关
15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福利企业退税1,946,511.41现金2021年9月财税〔2016〕52号与收益相关
16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上市财政奖励2,000,000.00现金2021年9月海财预〔2021〕236号与收益相关
17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商务局2020年度“订单+清单”和监测点补助2,000.00现金2021年9月海财预〔2021〕192号与收益相关
18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商务局出口信用保险奖励50,300.00现金2021年9月海财预〔2021〕192号与收益相关
19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商务局境外参展奖励90,800.00现金2021年9月海财预〔2021〕192号与收益相关
20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扶持资金发放112,000.00现金2021年4月与收益相关
21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商务局2020年度“订单+清单”和监测点补助1,000.00现金2021年9月海财预〔2021〕192号与收益相关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为此,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19,340,236.45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年度损益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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