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一)2020年度公司经营概况
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的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1,223,943,244.11 | 858,773,055.16 | 783,768,511.21 |
营业利润 | 202,216,566.75 | 151,271,056.85 | 102,550,231.44 |
利润总额 | 203,964,579.18 | 155,264,004.29 | 102,543,863.52 |
净利润 | 188,287,509.85 | 138,322,611.86 | 89,573,378.67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8,287,509.85 | 138,322,611.86 | 89,573,378.67 |
少数股东损益 | 0.00 | 0.00 | 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9,380,258.26 | 129,315,335.17 | 89,605,490.28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16 | 2.51 | 1.78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16 | 2.51 | 1.78 |
(二)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28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207,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752,400.00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14,455,400.00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20年9月28日下发的《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908号),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海象新材”,股票代码“003011”。本次公开发行的1,834万股股票于2020年9月30日起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随着发行上市,公司的资本实力及融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的力量,加快战略布局的推进,吸引更多高层次专业人才,为公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2020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
1 | 2020年3月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批准公司2017-2019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7、《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利润分配的议案》; 12、《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3、《关于设立德国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4、《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2 | 2020年5月27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重估企业公允价值并相应调整财务报表的议案》。 |
3 | 2020年8月25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向越南海欣增资5000万美金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4、《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4 | 2020年10 | 第一届董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 |
月15日 |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3.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8《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9《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3.1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12《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3.1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1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15《关于制定〈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2020年10月27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6 | 2020年11月27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及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 2、《关于期货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7 | 2020年12月30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4、《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4.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4.3《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
4.4《关于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4.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6《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4.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8《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4.9《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4.10《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4.11《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
6、《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序号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
1 | 2020年3月30日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利润分配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2020年9月10日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向越南海欣增资5000万美金的议案》。 |
3 | 2020年11月2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各季度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阅,讨论审核了2017—2019年的财务报表资料及重估企业公允价值并相应调整财务报表事项,就公司内部控制运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估,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治理方面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3、战略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战略发展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展开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现状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地分析,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了对外投资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切实发挥了自身作用。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与核查,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有相关法律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有效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投反对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1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1年,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运营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科学高效的决策重大事项,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将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的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业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传播公司的文化与价值;切实保障公司与广大股东的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