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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业务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橡鞋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1,142.80万元。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接受关联方租赁海橡鞋材公司承租海橡鞋材厂房市场定价320.000.00137.26
小计320.000.00137.26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海橡鞋材公司出租给海橡鞋材办公楼市场定价12.300.0012.30
小计12.300.0012.30
接受关联方代收代付海橡鞋材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地表水费市场定价7.000.006.16
小计7.000.006.16
为关联方代收代付海橡鞋材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电费市场定价500.000.00387.81
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自来水费市场定价3.300.001.36
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热能费用市场定价300.000.00221.65
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环保税市场定价0.200.000.08
小计803.500.00610.90
合计1142.800.00766.62

(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接受关联方租赁海橡 鞋材公司承租海橡鞋材厂房137.26200.0024.18%-31.37%
小计137.26200.0024.18%-31.37%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海橡 鞋材公司出租给海橡鞋材办公楼12.3013.50100%-8.89%
小计12.3013.50100%-8.89%
接受关联方代收代付海橡 鞋材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地表水费6.165.00100%23.20%
小计6.165.00100%23.20%
为关联方代收代付海橡 鞋材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电费387.81420.00100%-7.66%
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自来水费1.367.50100%-81.87%
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热能费用221.65450.00100%-50.74%
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环保税0.080.50100%-84.00%
小计610.90878.00
合计766.621096.5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关联方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橡鞋材”)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639200674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
经营范围橡塑制品、皮革制品、五金模具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海橡鞋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周林先生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鲁国强先生为海橡鞋材总经理,海橡鞋材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海橡鞋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与公司合作顺利,具有较强履约能力。海橡鞋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承租海橡鞋材的厂房;出租给海橡鞋材办公楼;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地表水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电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自来水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热能费用;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环保税。

公司将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在遵循公允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公司决策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送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会议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8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周林先生、鲁国强先生、王淑芳女士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相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同意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尹永君 奚一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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