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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决定在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为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公告。

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0776966

传真:0573-87279999

电子信箱:hx-wzlin@walrusfloor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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