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赵目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赵目华女士,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税务师。2009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上海敏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5月至2020年6月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2018年12月至今兼任上海讴扬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2021年9月任上海浦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任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23年8月至2025年5月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2025年5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赵目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目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赵目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