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 |
起诉(仲裁)人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立信 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李永江 | 2017年9月 | 2013年 | 2017年 | 2021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于进 | 2022年5月 | 2008年 | 2022年 | 2022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辛文学 | 2008年9月 | 2007年 | 2014年 | 2020年 |
2、项目组人员近三年从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永江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2024年 |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 |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2024年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 |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时间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2-2024年 |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2-2023年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3年 |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4年 |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4年 |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2-2024年 |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2-2024年 | 山东德尔智能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3-2024年 | 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3-2024年 | 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4年 | 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于进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2023年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2024年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辛文学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2024年 |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3年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2022-2024年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核合伙人 |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李永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一次监管管理措施。
(三)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收费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增减比例 |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55 | 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 -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15 | 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 -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经验等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