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