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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股份: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三)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远帅,200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丸美股份、航新科技、金三江、白云电器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铭垫,202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丹燕,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拉芳家化、德冠新材、日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远帅于2024年1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2024〕6号《关于对签字会计师刘远帅、吴周平的监管函》。除此以外,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铭垫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丹燕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远帅、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铭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丹燕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述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7月4日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工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二)审计工作方案与实施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的减值、租赁业务、关联交易、合并报表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2024年度审计计划阶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项目团队人员构成、重要时间节点等事项与公司部分管理层、在任独立董事、在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沟通;在2024年度审计结束阶段,对审计基本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与公司部分管理层、在任独立董事、在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和《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完善的执业记录及人力资源配备等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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