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我们阅读相关资料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相关交易有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3年8月26日
蒋荣光 | 李蕊爱 | 孙水泉 | 李端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