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BJAG1B041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化股份)于2020年9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壶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壶化股份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壶化股份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壶化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XYZH/2025BJAG1B041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续)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本公司于2020年9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余额368,000,000.00元,已于2020年9月1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累计发生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不含税),上述募集资金扣除股票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余额 | 2025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351904428910101 | 139,478,300.00 | 已销户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 | 143143789013000059459 | 157,240,965.00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 | 14050164530800000326 | 71,280,735.00 | 已销户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 | 143143789013000182992 | 18,214,870.4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 | 14050164530800000532 | 0.6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 | 351905924110105 | 1,159,220.30 | ||
合计 | — | 368,000,000.00 | 19,374,091.36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740.10万元,系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支付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059.9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741.88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423.50 | 2020年: | 5,342.6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5.84% | 2021年: | 5,820.25 | ||||||||
2022年: | 473.48 | |||||||||
2023年: | 5,809.07 | |||||||||
2024年: | 4,026.02 | |||||||||
2025年1-3月: | 12,270.3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1 |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 |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 | 13,947.83 | 13,947.83 | 13,947.83 | 13,947.83 | -13,947.83 | 已终止 | ||
2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4,984.00 | 4,984.00 | 4,984.00 | 4,984.00 | -4,984.00 | 已终止 | ||
3 | 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 | 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 | 3,152.72 | 3,152.72 | 2,487.40 | 3,152.72 | 3,152.72 | 2,487.40 | -665.32 | 已结项 |
4 | 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695.35 | 695.35 | 601.86 | 695.35 | 695.35 | 601.86 | -93.49 | 已结项 |
5 |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 |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 | 3,280.00 | 3,280.00 | 547.15 | 3,280.00 | 3,280.00 | 547.15 | -2,732.85 | 已终止 |
6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已结项 | |
7 |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5,213.91 | 1,628.26 | 5,213.91 | 1,628.26 | -3,585.65 | 2025年6月 | |||
8 | 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 | 18,163.73 | 8,667.96 | 18,163.73 | 8,667.96 | -9,495.77 | 2025年12月 | |||
9 | 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98.69963%的股权 | 11,809.25 | 11,809.25 | 11,809.25 | 11,809.25 | 2025年4月 |
1.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1)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和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优化工艺、生产线维修重复利用,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安全、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2)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
公司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管控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支出,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选型优化、升级以及竞价谈判减少了设备采购投入。随着募投项目的持续开展,公司在项目实施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项目实施效率得到提升,公司通过合理调度各项资源,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另外,截至2025年3月31日,项目尚余部分用于支付项目尾款的募集资金还未实际投入。
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差异较大,除实施过程中成本节约及部分尾款尚未支付以外,由于2023年-2024年数码雷管芯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价格发生较大下滑,综合考虑风险及收益性,公司计划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该项目的第三期工程,未来若市场向好,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实施三期工程。
(3)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和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系项目终止,未实际开展投资,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详见“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改造部分已完工,计划投资1,28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547.15万元,实际投资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系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风险控制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控制,节约了项目总支出。
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间差异原因系项目终止,未实际开展投资,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详见“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2.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2021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同意终止“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1年10月13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变更原因如下: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终止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4,984.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4.63%。该募投项目主要变更原因系:1)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202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2年,将全面淘汰普通工业雷管,全力推广使用数码电子雷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产品品种结构做出重大调整,数码电子雷管将取代普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等传统产品。基于上述原因对应的高强度高精度导爆管雷管自动装配生产线和高精度延期药研发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究,对公司技术发展影响不大,不再需要对其深入研究和加大投入;2)利用原有建筑资源,合理配备研发条件。因《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全面推行实施,公司按照政策对工业雷管产能进行了调整,空闲出部分生产工房,该等工房原设计均为抗爆间室设计,本质安全性好,生产设备齐全,经过技术改造后可完全满足起爆药自动化生产线和军民融合产品的研发需求,做到充分利用资源、节省投资、满足科研需求的目的;3)因地制宜匹配资源,提升重点研发项目能力。公司主要进行设计研发,不需要大型试验场所。根据不同研发项目,充分利用外部合作方试验研发平台和经验,提升实际研发能力。
(2)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终止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3,280.00万元,已投入金额为547.15万元,未投入部分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8.02%。该募投项目的主要变更原因系:1)壶化股份子公司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对阳城周边市场调研时,当地政府有意向新建年产12万方大型采石场,完全适用于现场混装爆破作业,炸药年用量预估计在6,500吨左右。此采石场项目后因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将晋城市纳入“2+26”城市大气污染重点监管范围,迟迟未得到审批;2)当地政府原计划投资约20亿元,建设年产80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预计年可用7,500 吨现场混装炸药,该露天煤炭开采项目后因土地权属和环境污染治理等诸多原因,未得到审批。
2021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项目预定达到的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13,947.8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40.95%。该项目矿点于2013年由山西省国土厅批复,列入长治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方案。该矿点经壶关县自然资源、应急、环保、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和晋庄镇政府、北掌村委确认审核,经壶关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该矿点列入出让计划。并请示长治市政府将“壶关县晋庄镇北掌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列入“长治市矿业权公开出让计划”。因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批复未完成,导致项目进度延期。
2022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将所有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募前承诺投资金额为13,947.8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40.95%。该募投项目的主要变更原因系国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相关政策的调整,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迟迟未完成批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数码电子雷管全面推广应用的发展机遇,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经综合考虑,终止该项目。
2024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5,213.91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5.31%。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分三期工程,一期工程 “一条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配套成品转运设施”、二期工程 “一条电子雷管全自动生产线”已完成,三期工程“电子雷管辅助引火元件自动化生产线”已完成设备定制,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同一时期公司筹划的建设项目较多,导致整体计划延后,公司拟将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0月调整至2025年6月。
2025年1-3月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金额,除预留尚未支付的工程设备尾款1,937.41万元外,共计11,809.25万
元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5,213.91 万元,已投入金额为1,628.26万元,拟投入金额为1,821.49万元,未投入部分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5.18%;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18,163.73万元,已投入金额为8,667.96万元,拟投入金额为115.92万元,未投入部分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7.54%。上述项目主要变更原因系适应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活期储蓄或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3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累计实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合计为17,002,184.61元。
5. 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37.41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69%。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尚未结算完毕,预计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的工程尾款。
6. 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1 | 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该项目已终止 |
2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该项目已终止 |
3 | 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 | 项目建设投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新增加产能4300吨/年核算;项目建设投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可新增年销售收入2,451万元;达产年净利润为 478.59 万元 | 99.03 | -267.00 | -325.40 | -283.54 | 项目产能指标和新增年销售收入指标达到预计效益;达产年净利润未达到预计效益,详见“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 |
4 | 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本项目效益为提高自动化以及安全性 |
5 |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该项目已终止 |
6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 |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该项目尚未完工 |
8 | 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该项目尚未完工 |
9 | 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98.69963%的股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本公司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屯留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为-283.54万元,低于承诺效益的20%,主要原因系膨化硝铵炸药近年来销售竞争加剧,销售价格偏低且毛利率较低。此外,近年来屯留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的部分客户信用减值风险较高,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四、 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 其他
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