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本人余国红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止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相关规则,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宝明科技,股票代码:002992)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承诺人:余国红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