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宝明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97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2.3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07.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414.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693.3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2020年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A | 72,607.50 | |
截至2021年12月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B1 | 30,548.31 |
31日累计发生额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B2 | 17,981.14 |
支付发行费用 | B3 | 1,883.98 | |
支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B4 | 3,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5 | 692.33 | |
本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C1 | 3,371.01 |
支付发行费用 | C2 | 30.19 | |
支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C3 | 16,500.00 | |
收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C4 | 19,5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5 | 46.78 | |
支付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C6 | 19,531.98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额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D1=B1+C1 | 33,919.32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D2=B2 | 17,981.14 | |
支付发行费用 | D3=B3+C2 | 1,914.17 | |
支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D4=B4+C3 | 19,500.00 | |
收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D5=C4 | 19,5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6=B5+C5 | 739.11 | |
支付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D7=C6 | 19,531.9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D6-D7 |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 |
差异 | G=E-F | -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20年7月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及首发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
深圳龙华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758873808249、643068999、20000018715800035592987)。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5008995)。
募集资金储存的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2022年1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519.6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账户注销后,上述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2204117 | -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47173785308 | -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14684000035456226 | - | 已销户 |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 643068999 | -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 758873808249 | - | 已销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 20000018715800035592987 | - | 已销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665008995 | - | 已销户 |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各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981.1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004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2022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500.0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1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519.6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宝明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宝明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熊科伊 | 陈立丰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0,693.3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71.0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900.4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34,938.21 | 34,938.21 | - | 25,847.67 | 73.98% | 2022-9-30 | -19,091.30 | 否 | 否 | |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30,906.03 | 30,906.03 | 3,200.63 | 24,063.35 | 77.86% | 2022-9-30 | 448.63 | 否 | 否 |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849.09 | 4,849.09 | 170.38 | 1,989.46 | 41.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0,693.33 | 70,693.33 | 3,371.01 | 51,900.47 | 73.4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迭代更新加快,终端需求放缓,竞争激烈,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导致销售价格不足以弥补制造成本。 (2)“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终端需求减少,行业竞争激烈,销售价格下降。 (3)“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变更为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宝明科技园变更为赣州宝明科技园。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之所述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之所述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1、“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9,376.52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通过对生产工艺设备进行优化,从而减少资本投入;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通过多方比价,选用国产设备等措施,充分控制成本,节约了项目投资。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2、“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7,227.37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优化生产场地规划设计、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了不断的优化与改进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从而减少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3、“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2,928.09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在产品研发与质量检测方面的经验,公司对原有产品研发及质量检测流程进行了部分优化,从而节约了募集资金使用成本。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之所述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